第二十一章 乡巴佬进城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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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不是因为他的战功彪炳,而是当年与大食国最初建交的时候,即是李世民寿诞之时,斗狮一事。

大食国虽是西方最强,但依旧属于奴隶社会,崇尚拳头、力量。拜占庭帝国更是如此,他们继承了当年罗马帝国的习俗,最喜欢野蛮的斗兽运动。

斯巴达克斯是斗兽场上的冠军,赤手空拳的打死狮虎,放眼西方,能够做到如此的,寥寥可数。

在他们西方,狮子是勇敢、勇猛的象征,但杜荷却将凶猛的狮子,戏耍与脚下,勇名早已传遍西方。

斯巴达克斯也坦然承认,论武勇,比不及杜荷万一。

虽然杜荷比较年轻,但他们已经吃过一次亏了,不敢在有任何的掉以轻心:在江南的时候,他们就曾嫌弃李恪太年轻了,觉得唐王朝小觑了他们,有些不悦。经过介绍,方才知道对方竟然是皇帝的儿子,闹了一个大红脸。

杜荷虽然年轻,但那气度,完全不逊于李恪,又哪敢有任何的掉以轻心?

大食国的使者欧斯特更是为之一变,惊呼上前,来到杜荷面前,又是礼拜,又带着敬慕的眼光,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,很是激动。

拜占庭帝国的使者也为之变色,上前表示友好。

欧斯特说的是阿拉伯语,杜荷听得迷迷糊糊,只是依稀听出几句走音的“杜荷”的字样,不解的瞧着眼前异常高大的“黄毛猩猩”大吼大叫,望着一同前来的赵回、李义、王玄策他们。

斯巴达克斯在西方不是最强,但也能进入前十大之列。不及万一,岂不表示西方无人可敌?

因此杜荷的名气更大,在西方人的视线里,他们不知道唐王朝有一个伟大的皇帝,却知道唐王朝有一个无比骁勇的勇士。

地位最高的李义给身旁的一个西域人打了一个眼色。

这远离大唐,出使他国,言语不通是最大的问题所在。

李义、王玄策他们早已经雇佣了一批精通汉语、阿拉伯语等翻译者的存在。

经过解释,方才明白。

原来杜荷之名,已经传扬到阿拉伯帝国、拜占庭帝国那边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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