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章 魅之心的奇妙作用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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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做的类似如此,从一个相悖的方式,让猴子觉得自己是神,可以随意主宰它生命的神。在一种自己还说不清的心理影响下,它不仅不仇恨杀光了同伴的自己,反而崇拜自己这种力量。

推测如此,秦少孚又是找了几只魔兽尝试,结果果然一样。等他从峡谷走出去的时候,身后已经跟了一只猴子,一匹黄牛般大小的狼和一只头上长角的鹰。

与东荒一样,魔界北边的土地,多的是草原和荒漠。不同的是,魔界的草原上的草,比较粗糙,枝叶不仅仅是硬,还有锯齿的边缘,很容易就能把人割伤。

但这里生活的动物,也是更为彪悍,哪怕是羊和鹿都带有极强的攻击性。带着锯齿边缘的草在它们口中,就和面条一般,毫无伤害。

有了三个跟班,食物的事情也变得容易了。在猴子、狼和角鹰的合作下,很快就抓获了十几只肥鹿。

魅之心的力量被自己小看了,也许它并非是魅惑,而是魅力。

它的确是出自魅惑的功法,但色诱肉体什么的,只是魅惑的低等力量,到了一定境界,这些东西根本乱不了武者的心。

尤其是到了天位境界后,更是有种通玄空灵的道心之感,对这种色欲之物的念头大大降低。

若是如此,魅惑之道便是不值一提,毫无意义。但实际上,魅惑之力一直都活跃在世界上,而且效果极好。

现在想来,最顶级的魅惑其实就是魅力。修行者本身散发出足够的魅力,便会让他人心悦诚服,进而喜欢、喜爱、迷恋,直到崇拜。

生了火,自己取了两条鹿腿烤上,其他的都分给了三头野兽。

鹿腿肉很粗糙,口感并不好,没有盐巴,味道更是不怎么的。秦少孚这才吃了没多久,突然听见疾风破空之声,一阵箭雨射了过来。

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崇拜后,那么让他做什么都不会拒绝了,如此便是真正的魅惑大成。

自己在猴子心中种下了恐惧种子,让它害怕自己,然后被魅之心影响,恐惧就成了崇拜。

这与世人大义上的魅惑不同,甚至相反,但也是正统。

正如这世间之事,如果一个人很强大,泽被苍生,挽救世人,便会被人当成神。

但同样的,如果一个人很强大,暴虐成性,杀戮无数,统治世界,又没有人能制裁他,这样的人也会被人当成是神……魔神,也是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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