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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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一边往回走一边叙旧,比翁这些年一直住在安度因大河边,守护着这一块地区。渐渐的,他的同胞也开始迁到这里,在这附近建成了一个小村子。

洛丝温虽然曾经跟随比翁一段时间,但对他的来历却一点也不熟悉。甘道夫曾经提起过他,说他继承了父辈的魔法能力,可以变成熊自由行走于雾山。他或许来自雾山,每到夜晚,这位大汉就会变成一只大熊坐在卡洛克对着雾山方向放话,总有一天老子是要回去的!

听起来,似乎跟半兽人有着血海深仇似的,洛丝温当时心想。

他们走到了比翁的大木屋,见识了中土各色贫困人士,洛丝温不由得感慨自己的好命,连续三任上司全都是有车有房的土豪。

一到比翁家,咕噜就被绑得结结实实的,扔给动物们看管。

半兽人突然离去,洛丝温和莱格拉斯稍稍松了口气。白狼灵巧地在露出水面的石头上跳跃着,进入了安度因大河的对岸。

阴沉沉的天,空旷的原野,远处一线白的天际突然间出现了一个急速靠近的黑点。那个黑点渐渐在视线里放大,然后出现了熊的全貌,然后渐渐换成两足直走,最后变成了一个高壮的粗髯大汉。

他们迎了下去,洛丝温自来熟地握着大汉的大手,松了口气:“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见过一个人,那群半兽人追了我们大半个山头,你要是再不来,说不定以后再也见不到我们了。”

比翁这个大汉也只是用力地回抱了她一下,看着莱格拉斯,粗声粗气地说:“恭喜,听说你们结婚了。”

狼背上被绑成粽子的咕噜用力地扭动着,整张脸皱成菊花,喉管里发出快要死掉的粗喘声——对了,它的嘴巴还被死死堵着。

“小心,它会撕开任何活物,十分狡猾。”洛丝温提醒所有小家伙。

“啾啾啾,知道了,有事我会通知你的。”屋檐上的小鸟是小黄的后裔之一,现在换成了一只长着浅黄色细毛的小鸟儿在传讯兼做守卫。

两人经过长途奔波,幸好是精灵,尚能勉强维持一身整洁。动物们送上食物和水,又退了下去。两人洗刷完毕,又填饱肚子,这才好好躺在一张床上盖被子聊天。

洛丝温头靠着莱格拉斯,想着那一挂小矮人,自言自语:“不知道甘道夫他们现在在哪里了?巨鹰应该也来找他们了。”

“这是什么?”比翁瞪着眼睛,皱着眉头问了一声,他从没见过这种玩意儿。

它矮矮小小的又瘦得皮包骨,半兽人不会有这种东西的,他们幼生儿一出生就这么瘦弱的话会被父亲咔嚓掉的。或许,它是其他类型的黑暗生物,只不过比翁在雾山这边住了这么久,却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家伙。

“我们在一个半兽人的洞穴底下发现的,这家伙是个霍比特人,不老不死好几百年,我们怀疑有问题就把它带了回来。”洛丝温回答。

这时,咕噜一口吐出嘴里的布条,大声喊着:“精灵,小偷,你们拿走了我的宝贝!我的宝贝——现在还要折磨死可怜的史麦格!诅咒你们,咕噜咕噜……”

比翁沉默了下,又打量着这只叫得十分凄惨的生物一眼,说:“我们应该给它换一条绳子,不然光是听它嚎叫,晚上大伙儿都不用睡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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