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往澄县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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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李敢坚持,吴老汉没有再说什么,在他看来,既然李敢有鬼神莫测的袖里乾坤,当然也会有别的什么防身手段。

于是,烈日下,三人同往,往澄县进发。

路上,李敢给背篓做了一个遮阳棚,免得小家伙被太阳晒到。

途中吴老汉惊讶连连,李敢简直就是无所不能。

隔着老远就看得出半山坡上的那洞里藏着一窝兔子,轻易找到另外几个洞口堵上用烟熏了出来。

“流民老汉见得多了,手里没点东西防身,麻烦事会多很多。

本来在军中时,老汉擅使长枪,长枪乃军器,民间不可持有,木棍却无妨。”

吴老汉笑道,并送上一个背篓:“这是老汉孙子小时背他的背篓,娃儿放在里边宽松,还能坐,不憋着。”

李敢抬头看,发现这种背篓很熟悉,哪怕是到了现代,在西南地区还很常见,经常看到妇人背上背着,里面坐着孩子笑的开心。

“很好的东西,李敢谢过老爷子!”背篓里已经垫好了软软的草絮,这样就算是小家伙在里面睡觉也不会觉得难受,看得出吴老汉很用心。

路过一个小水潭,一竹杖下去,上来时已经插着一条十几斤的大鲤。

就连那天上盘旋的老鹰,不小心飞低了些,竟被他拿着一张突然出现在手中的弩一箭射了下来。

看着他手中重新消失的弩,没见过,这一看就是军国重器,甚至他敢说整个大明朝都没有这样一把犀利的纯钢铁的弩。

这也幸好敢哥儿有袖里乾坤,不然以手持军国重器的罪名,抄家灭族,不算大事。

“老汉终于知道,为何昨日说到粮食你能这般镇定,现下里终于知晓了原故。

一切准备妥当,李敢背上孩子,吴老汉一脸纠结的手拿削尖的木矛,对他说:“敢哥儿真的不拿上一根木矛?要知道人心险恶。”

李敢笑着摇摇头,拿起放在门边上的那跟刚刚在山上折回来的枯黄细竹,半人高,拿在手里像是一根手杖。

他抬手示意了下竹杖,道:“有它足矣!”

阿青一生以竹为剑,她在剑之一道的记忆,已经被李敢继承,所以李敢也以竹为剑。

李敢认为竹子在手,比木矛管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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