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爱·执子之手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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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恢宏璀璨的古代宫墙下,这位男生越来越沉默,越来越伤感。夕阳斜照在他英俊的面孔上,目光清愁如织。多么悦目的画面啊我游兴不减,轻轻对他吟道:“往事莫沉吟,唯有少年心。”他猛然皱起剑眉,闭上星眸。看,被我典雅的句子打动了不是?哦,他只是想起了此行的目的--拍中轴线。他努力集中精神,架起脚架、支起相机、对焦、测光……最后在中轴线的尽头,发现一坨蠕动的东西在对他招手。啊,如果有一朵浪花对你微笑,那就是我,嗷……那就是我“来,给我闪一张”

在痛苦与崩溃的边缘,他按下了快门,让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成了有据可寻的记忆。不管怎样,这位男生被迫与我认识了,并且劫后余生地活到了现在。他不告诉我名字也没有关系,我给他取了一个,叫作九色鹿。

as they have been living together already.

你跟佛祖求啥呢?

我求你长得又白又胖……

佛祖,你可别听他的。

时光倒回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九色鹿的那天早上--我拖着箱子走进朋友的家,要在她家借住。朋友说:“我这里还有一个朋友借住,是个男生,你别拘束哈。”

你终将爱我

第一次你牵起我的手,

我就知道我不会再迷路。

谢谢你,

爱我,像左手,爱慕它对面的右手。

我果真不拘束,看着那个男生说:“咦,你怪帅的嘛你叫什么名字?”男生脸一红,对我点点头,没有说话,端个杯子就去洗手间刷牙了。我追去洗手间,站在他背后:“你叫啥子名字嘛?”男生一口的泡沫:“呜……呜呜……”“啊,连刷牙都这么帅啊。”男生被我追问急了,又说不成话,冲回客厅抓起一本书就扔给我,指指上面的一篇文章,又指指自己。“啊?你写的?”他点点头。我定睛一看,是一篇书评,题目叫“××乌托邦”。“啊”我脱口而出,“你好有才华啊”然后就坐在客厅看起来。男生刷牙的背影颤抖了一下,他刷了很久,估计是不敢再轻易回到客厅了。

无奈客厅乃必经之地。他斜欠着身体挪回客厅,企图悄无声息地潜回自己的房间。我猛抬头:“你好有才华啊”他头部开始冒汗,像耗子一样射进自己的房间,瞬间披上了件外套,笑容可掬地对我摆摆手:“我要出门了,幸会,后会有期哈。”

这个男生根本不知道他对面的这位女生叫作桑格格,一个坚定的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拥有者。并且,桑格格的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核心思想就是:帅哥是个好东西。我用热烈的眼神看着他:“你去哪儿?”即将出门的男生显然放松了警惕:“哦,我去故宫拍中轴线。”

我故作惊讶:“啊,这么巧,我正好也要去”

当时,网络用语还没有这么泛滥,要不然“我倒”“我晕”“我汗”或“瀑布汗”都能极其传神地形容这位男生当时的心情。这一天显然不在他的计划之内,但我相信这一天会在他漫漫的人生旅途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。无论他说什么,都有一个酷似动画片《花仙子》中娜娜小姐的超级女声以高分贝的声线配合他:“哦是吗?咦……嘻嘻嘻嘻……”又或者,《茜茜公主》中茜茜与弗兰茨国王在林间相约的腔调:“我最爱吃的是苹果饼--”“啊太巧了我也是”“我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--”“啊太巧了我也是……”

谢谢你,

山长水远,陪我走到最后。

《谢谢你陪我来到这里》

by桑格格

Valentines will never meet finally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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