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十四 交易(上)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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搞得不好下个月连五百金币都没有!

而且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摆在损友们面前:昨天晚上在酒馆里好像把最后一枚金币都喝光了!

这才半个月而已!剩下半个月怎么过?!

三个衣衫褴褛的败家子坐在桌子面前相互瞪着,谁也不出声。

“都怪你们俩!”半晌,查尔斯怒气冲冲地说:“喝什么酒?!还惹事!现在让我怎么上学?看看我这一身,有一点七级魔法师的样子吗?”

两次连续击败盖伦,查尔斯的内心对自己充满了自信,如果说第一次是侥幸获胜,那么第二次就是凭借实力获胜了,当然,装备也是实力的一种。

所以从广场回来,查尔斯就拿着那根法杖翻来覆去地观察,这次要不是靠着这根法杖,那么决斗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。

这次决斗使查尔斯得到了一个宝贵的经验,那就是装备的重要性。他在考虑着下个月的生活费到手,能不能动用其中的一部分金币把这根法杖从李斯特老师手里买下来,哪怕贵一点也没关系。

诗人狄兰的看法却是不同,他坚持认为当务之急还是要在个人形象上花金币,因为查尔斯已经是军校的名人了,而作为一个名人,总是有一些便利条件的,那么穿着太寒酸了实在说不过去,穿着一身平民的服装还怎么能够跟那些有分量的人物去打交道?

一个人的成就大小,关键在于跟谁在一起。这个道理诗人是清楚的,他的眼光也是长远的,所以他打算要好好培养查尔斯的贵族气质和艺术修养,如果能够借此混进上流社会,那么前程和金币永远都不是问题。

“所以我说形象很重要吧,现在同意的我说法了吗?”狄兰悠悠然地说道。

现实面前,查尔斯不得不承认诗人的话确实还是有几分道理的,某些特定的情况下,形象似乎,好像是要比装备重要一点,嗯,只是一点。

那时候要买什么装备都不成问题!

为此狄兰和查尔斯展开了激烈的争吵,巴姆在两人中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,始终一言不发。

从内心深处而言,巴姆是很赞同狄兰的,只要有金币就有装备,当然也会有女人,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。但他又不敢公开表态支持,因为查尔斯的冰锥术现在已经越来越精准了。

所以吵到最后的结果是折衷的,让查尔斯拿五百金币去找李斯特,能买下法杖固然最好,要是不能的话,那就再等一个月再说。

但吵完了大家才发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——这次又把盖伦少爷给揍了,科迪夫那个吸血鬼难道会善罢甘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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